安顺市普定县科学技术协会原一级主任科员吴有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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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327811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2-20 1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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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安顺市普定县科学技术协会原一级主任科员吴有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普定县委批准,普定县纪委县监委对普定县科学技术协会原一级主任科员吴有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有石违反政治纪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有关规定滥发补贴;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权上的影响从中谋利,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涉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犯罪。

  吴有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其理想信念丧失,组织观念淡薄,纪法意识缺失,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定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有石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吴有石简历

  吴有石,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贵州普定人,中共党员,1997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贵州省安顺市农业学校土管专业学习;

  1997年7月至1997年12月,待业;

  1997年12月至2000年9月,任贵州省普定县国土资源局马官镇国土管理所工作员;

  2000年9月至2006年5月,任贵州省普定县国土资源局马官镇国土管理所副所长;

  2006年5月至2009年3月,任贵州省普定县国土资源局马官镇国土管理所所长;

  2009年3月至2012年2月,任贵州省镇宁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2年2月至2013年3月,任贵州省普定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工作);

  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任贵州省普定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提名任普定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2013年5月至2019年2月,任贵州省普定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任贵州省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任贵州省普定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普定县科学技术协会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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